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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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檢測:土壤提供人類及陸地生物生存的環境條件。因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不同,形成各種不同類型的土壤環境。中國土壤環境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農田土壤肥力減退、土壤嚴重流失、草原土壤沙化、局部地區土壤環境被污染破壞等。
土壤污染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和農業造成長期影響,有毒物質被植物吸收積累后,通過食物鏈又進入人體,并在人體內富集,將嚴重影響公眾的健康。防止土壤污染,及時進行土壤污染檢測是刻不容緩的。
土壤檢測相關標準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容許含量。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殘留積累,以不致造成作物的生育障礙、在籽粒或可食部分中的過量積累(不超過食品衛生標準)或影響土壤、水體等環境質量為界限。
土壤環境監測是指通過對影響土壤環境質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測定,確定環境質量(或污染程度)及其變化趨勢。我們通常所說的土壤監測是指土壤環境監測,其一般包括布點采樣、樣品制備、分析方法、結果表征、資料統計和質量評價等技術內容。
土壤檢測的項目包括:六六六和滴滴涕,總shen,總貢,總鉻,銅、鋅、鎳、有機質有機碳、全量鈣鎂、PH值、氧離子交換量,有機氯農藥。
土壤檢測流程
布點數量
土壤監測的布點數量要滿足樣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即上述由均方差和絕對偏差、變異系數和相對偏差計算樣品數是樣品數的下限數值,實際工作中土壤布點數量還要根據調查目的、調查精度和調查區域環境狀況等因素確定。一般要求每個監測單元最少設 3 個點。
區域土壤環境調查按調查的精度不同可從2.5km、5km、10km、20km、40km 中選擇網距網格布點,區域內的網格結點數即為土壤采樣點數量。
土壤檢測樣品采集
樣品采集一般按三個階段進行:
前期采樣:根據背景資料與現場考察結果,采集一定數量的樣品分析測定,用于初步驗證污染物空間分異性和判斷土壤污染程度,為制定監測方案(選擇布點方式和確定監測項目及樣品數量)提供依據,前期采樣可與現場調查同時進行。
正式采樣:按照監測方案,實施現場采樣。
補充采樣:正式采樣測試后,發現布設的樣點沒有滿足總體設計需要,則要進行增設采樣點補充采樣。
面積較小的土壤污染調查和突發性土壤污染事故調查可直接采樣。
樣品流轉
在采樣現場樣品必須逐件與樣品登記表、樣品標簽和采樣記錄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分類裝箱。運輸過程中嚴防樣品的損失、混淆和沾污。對光敏感的樣品應有避光外包裝。由專人將土壤樣品送到實驗室,送樣者和接樣者雙方同時清點核實樣品,并在樣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樣品交接單由雙方各存一份備查。
我中心環境檢測能力正在不斷發展中,其中獲得CMA認可項目共367項,檢測能力范圍包含:工業循環冷卻水、地表水、廢水、環境空氣和廢氣、室內空氣和公共場所空氣、工作場所有毒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噪聲和振動、土壤檢測等多個方面,檢測項目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