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鎮江設備內校員培訓去哪報名江蘇內校員考試
發表時間:(2016-11-01 11:23:04) 點擊量:37
計量人員要達到合格的標準必須通過計量員培訓,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才可以成為一名合格的計量員,因為計量員培訓已經成為計量行業的主流,廣電計量測試站始建于1964年,發展到今天已成為華南地區綜合實力最強大的計量機構,計量員培訓工作尤為突出,受到廣大計量人員的大力贊譽,為了進一步對提高計量人員的水平,在2012年將投入更大的力量舉辦計量員培訓班,詳細的計量員培訓情況如下:
一、計量員培訓的時間:2016年每月開班,詳細開班時間可來電咨詢,一般安排在中下旬。
二、聯系方式及上課地點:方老師(辦公室電話150 1758 7365 QQ2362 45 1547)
上課地點:計量培訓站總部(廣州黃埔大道西平云路163號,即亞運跑馬場附近)。
三、計量培訓的內容:1在相關實驗室進行實際操作培訓、各工種檢定、校準技術理論知識講解及考前輔導,企業如何開展計量校準及自校準工作。2專業計量技術(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實際操作及原始記錄、證書);企業如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計量成本;誤差理論及測量不確定度(數據處理及測量不確定度評定)企業如何開展計量校準及自校準工作;3測量設備的期間檢查;檢測/校準實驗室的能力驗證和測量審核;檢測/校準結果的監控與質量保證。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頒布時間:1985-9-6發文單位:國家計量局
第三章 計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條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具備與所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相適應的設施、人員和檢定儀器設備,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者《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未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者《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 制造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本單位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樣品的計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第十四條 未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不得制造、銷售和進口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和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
第十五條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對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進行檢定,保證產品計量性能合格,并對合格產品出具產品合格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當對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進口的計量器具,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檢定合格后,方可銷售。
第十七條 使用計量器具不得破壞其準確度,損害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